一、离婚孩子抚养费该怎么给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和给付要依照法律来。
抚养费数额,得看孩子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按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多个孩子的,比重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没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年或同行业收入定。
抚养费给付方式,能定期给,条件允许也可一次性给。
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不过十六到十八周岁靠自己劳动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的,父母可不再给。双方先商量,谈不拢就起诉,让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教育费等额外支出谁承担
离婚后孩子教育费等额外支出的承担,首先看父母双方的约定。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
若无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因生活、学习等合理需求产生的必要费用,父母双方都有义务承担。一般可由双方协商分担比例;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结合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例如孩子因升学产生额外学费,若一方经济条件较好,另一方经济困难,可能会让经济好的一方多承担。但不合理、超出必要范围的费用,如贵族学校学费等,需双方协商,未协商一致的,法院可能不支持强制另一方承担。
三、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法律上如何保障
依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若直接抚养方拒绝对方探视,探视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协商不成,探视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定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
若法院判决后,直接抚养方仍拒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探视方可申请强制执行。需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的人身。此外,若探视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视权;中
在探讨离婚孩子抚养费该怎么给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支付方式、金额确定等要点,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抚养费并非一成不变,当孩子生活学习成本增加、物价上涨等情况出现时,子女可以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另外,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再婚,新配偶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另一方的给付数额也可相应减少。但这些情况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通过合理途径解决。要是你对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调整、特殊情况下的支付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信息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